發布:2026-04-22 23:31:29 關注:29927次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將北部灣大學2023年度公開招聘非實名人員控製數工作人員(第二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北部灣大學是一所以工學、理學、管理學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位於西部陸海新通道重要樞紐城市、北部灣經濟區濱海城市——欽州市。具有嶺南風格、濱海風光、東南亞風情特色的3A級景區校園,為師生員工提供了良好的教學、科研、學習和生活環境。
北部灣大學前身為1973年創辦的欽州地區師範學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準學校升格為欽州學院;2018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學校成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8年11月,教育部批準在欽州學院基礎上設立北部灣大學;2021年9月,學校成為廣西2021—2025年立項建設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博士B類)。學校現有本科專業56個,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其中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
學校設有18個教學單位,建有國家科技小院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特色專業、創新創業改革示範專業、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等省級及以上教學科研平台70多個。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非實名人員控製數工作人員44名,具體崗位要求見《北部灣大學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三、報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截至報名首日須獲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專業不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試用期內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公務員;被辭聘未滿5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被各有關機關列為失信人員,且還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9.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人員;
10.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有關要求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地址
(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擬聘人員公示:廣西人才網(www.gxrc.com)、北部灣大學官網(www.bbgu.edu.cn)發布。
(二)本次公開招聘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開考比例調整、成績公布、進入各招聘環節名單等具體事宜:在北部灣大學官網(www.bbgu.edu.cn)發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報名及要求
1.投遞電子報名材料。投遞電子報名材料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8日。應聘者須提前登錄北部灣大學官網(https://www.bbgu.edu.cn)下載《北部灣大學應聘人員材料》《北部灣大學應聘人員信息彙總表》等表格模板,按照《應聘材料製作要求》(附件5),將報名材料以“崗位名稱+姓名”的方式命名,通過電子郵件投遞至北部灣大學人事處電子郵箱wdrscrsk@bbgu.edu.cn。
2.現場核驗材料確認報名。北部灣大學人事處對電子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在北部灣大學官網公布資格初審結果、可進行現場確認報名的人員名單和現場確認報名相關事項。現場核驗材料和確認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地點在北部灣大學1號教學樓,逾期不再受理。應聘者須準備好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現場核驗時,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並上交複印件(一式一份),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應聘人員材料,應聘人員信息彙總表,畢業證、學位證(境外〈含港、澳、台〉學曆的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服務中心認證材料),要求中共黨員身份的須提供黨員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請應聘人員將上述材料紙質版按照《應聘材料製作要求》(附件5)裝訂成冊進行現場確認。報名材料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應聘材料交由工作人員核驗通過,並由應聘者本人親筆簽名確認後,方為報名成功。
3.報名要求:每個應聘者隻能報名一個崗位,多報崗位或不按要求填報信息表者,均視為報名無效。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30周歲及以下為1992年11月1日以後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11月1日後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11月1日以後出生)。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的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4.考試收費:本次考試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二)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將根據應聘者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崗位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核,遴選考生。開考前在北部灣大學官網公布通過資格審核、可參加考試的人選。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報名比例需達到1:3的開考比例,對達不到開考比例,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崗位,經學校核準後,按實際符合報考條件人數調整開考比例並發布變更公告,並告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方可開考。
其餘調整崗位招聘條件、增加招聘計劃或延長報名時間等情形的,在原公告發布範圍發布變更公告。
(三)考試
招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結構化麵試的方式;招聘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招聘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的方式。各崗位考試方式在招聘崗位信息中明示。
1.筆試。主要測試有關專業知識、職業道德規範、政治與社會知識和北部灣大學基本校情校史知識等。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合格)。輔導員崗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則並列進入麵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的50%。
管理崗、教師崗同一崗位參加麵試的人員超過1:6比例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該崗位筆試環節,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選,但不計入總成績。
2.麵試。主要考評應聘者的專業素質、潛在能力及崗位的適應性,總分為100分。經核準調整比例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麵試時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麵試滿分值70%及以上,才可按招聘需求進入考核程序。
(1)教師崗麵試采取試講的方式。試講采用專業課試講15分鍾的方式,重點從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特色等方麵進行測試、考評,滿分為100分,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管理崗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10分鍾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係、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輔導員崗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10分鍾的方式,主要從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應能力以及對大學生思想教育、服務管理工作的了解程度與掌握水平等方麵進行測試、考評。
所有人員麵試結束後,當場宣布成績,應聘者須簽名確認,不簽名者按缺考處理。麵試結束後,當日在北部灣大學官網公布成績。
3.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有關事項將在北部灣大學官網另行公布,不再電話通知,請各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核
根據總成績[教師崗(試講成績)、管理崗(結構化麵試成績)、輔導員崗(筆試成績+結構化麵試成績)]排名,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總成績成績相同則並列進入考核。如出現自動放棄時,該崗位不遞補。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是否符合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要求,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學術水平、專業技能、業務能力、崗位實績、崗位匹配度及就職意願度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對專業技能有要求的崗位可增加技能考核環節。凡是不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不真實的,或重要的檔案材料不全、不真實,以及個人經曆不明、曆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對考核不合格的,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考核對象,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時,由北部灣大學進行複核,並作出複核結論。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按《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及相關規定開展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該崗位不遞補。
(六)公示
體檢合格者在廣西人才網和北部灣大學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專業、學曆學位、擬聘崗位等。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非實名人員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製度。
(八)其他
1.如擬聘人員體檢或公示不合格,或個人主動放棄聘用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2.已就業的非應屆畢業生,報到時要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材料。不能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辦理報到入職手續的,視為個人主動放棄聘用。
3.有下列行為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則解除聘用合同並予以清退: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不守誠信,隱瞞相關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查閱檔案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師德師風等問題影響聘用的;
(4)按《關於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桂高法會〔2018〕13號)文件規定,限製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被執行人;
(5)按《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製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關於落實從業禁止製度的意見》(法發〔2022)32號)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高校教職工的人員;
(6)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師〔2018〕16號)、《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教師〔2018〕17號)等規定,存在師德失範行為且情節較重的人員;
(7)經查詢發現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人員。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二)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0777-2808021;招聘聯係人及聯係方式:張老師,0777-2808891/280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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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灣大學人事處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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