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一區一縣一試點”工作,有效保障縣第七小學、縣第十幼兒園的順利開學,滿足城區學校緊缺師資需求,進一步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師資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開展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鄉鎮(含中興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遴選在職在編專任教師工作。為確保公開遴選工作有序進行,特製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印江自治縣2024年城區學校麵向鄉鎮公開遴選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抽調專人具體負責本次遴選日常工作。
二、遴選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人崗相適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任人為賢原則。
(四)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定校定崗、擇優錄取原則。
三、遴選的崗位和職數
城區學校共計劃遴選86名專任教師。具體崗位職數詳見《印江自治縣2024年公開遴選專任教師學科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本次遴選隻分學段和學科、不分學校進行設崗,同一學段學科按同一崗位進行報考,根據遴選總成績分學段學科從高到低排序,按學校遴選計劃進行選崗。
四、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3)所在學校出具的當年招聘類別(事業單位招聘、特崗計劃招聘)、參加工作時間、縣內鄉鎮(含中興街道)工作年限及本校任教年限證明1份;
(4)所在學校出具的近一年任教學科證明原件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審核原件,交複印件1份;
(6)畢業證書(最高學曆):審核原件,交複印件1份;
(7)教師資格證書:審驗原件,交複印件1份;
(8)所在學校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證明原件1份;
(9)近期免冠藍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片(報名表照片同底);
(10)其他印證資料。
(三)筆試
1.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過期不予領取。
2.筆試時間: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筆試總時長120分鍾。
3.筆試地點:印江二中。
參加筆試人員請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4.筆試分值及內容:
(1)筆試總分:每套試題總分100分。
(2)筆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遴選筆試內容為中小學學科知識,幼兒園教師崗位遴選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學科知識。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公示期為3天,報考人員可在印江縣人民政府網站查看本人筆試成績,若對成績有異議,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複印件於公示期內到印江縣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查分(不接受電話、網絡、信函等形式查分),逾期不予辦理。
6.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
筆試成績查詢結束後,各學科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於60分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麵試
1.麵試對象:將各學科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按遴選崗位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麵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全部進入)。每個崗位確定最後一名麵試人選時,存在筆試成績相同者,一並納入麵試人選。
2.麵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麵試方式
(1)中小學學科崗位采取試教(試講)的方式進行,現場評分;試教時間10分鍾。
(2)幼兒園崗位以才藝展示的方式進行,現場評分。才藝展示時間5分鍾(除鋼琴外,所需器材自帶)。
4.麵試內容
中小學崗位以教師基本素養、學科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等為主。幼兒園崗位以藝術(音樂、舞蹈、美術、書法、藝術體操等)方麵的才藝表演為主。
5.麵試分數
麵試滿分為100分,麵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麵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麵試成績低於60分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遴選總成績計算及擬遴選對象公示
1.遴選總成績計算:
遴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遴選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擬遴選對象公示:
jianglinxuanzongchengjiconggaodaodijinxingpaixu,genjulinxuanxuekegangweijihuashudengequedingnilinxuanduixiang。linxuanzongchengjixiangtongshi,anbishichengjiyougaodaodipaixu,chengjigaodepaimingkaoqian;如遴選總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加試方式由縣遴選領導小組確定。遴選總成績和擬遴選人員名單,通過“印江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六)選崗
擬遴選對象公示無異議後,縣教育局組織擬選調對象選定學校崗位(按擬遴選對象的遴選總成績排名順序進行選崗),選崗後發放報到證到遴選學校報到上班。
(七)試崗
擬遴選對象實行為期12個月的試崗期,試崗期間,擬遴選對象編製及工資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單位。
(八)考察及調動
對試崗期滿的擬遴選對象進行綜合考察,經用人單位和縣教育局考察合格後(使用《印江自治縣公開遴選專任教師考核量化評分表》〈統考學科與非統考學科〉進行考核,考核成績達60分以上)按程序履行調動手續。試崗期考察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各單位要積極動員和鼓勵符合遴選條件的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公開遴選工作。
(二)各鄉鎮(街道)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含副校長、副園長)報名參加遴選必須經縣教育局黨組研究同意。
(三)公開遴選的教師,必須在遴選後的學校服務滿5年方可申請調整工作崗位。
(四)通過公開遴選調動到城區學校的教師,其職稱、工資待遇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已獲得中、高級職稱降低崗位等級聘用的,三年後參加本單位當年“按崗競聘推薦”。
七、工作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嚴格按照有關紀律和要求執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jie)果(guo)公(gong)開(kai),主(zhu)動(dong)接(jie)受(shou)社(she)會(hui)及(ji)有(you)關(guan)部(bu)門(men)的(de)監(jian)督(du)。遴(lin)選(xuan)涉(she)及(ji)的(de)相(xiang)關(guan)人(ren)員(yuan),均(jun)須(xu)執(zhi)行(xing)回(hui)避(bi)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對(dui)在(zai)公(gong)開(kai)遴(lin)選(xuan)工(gong)作(zuo)任(ren)何(he)環(huan)節(jie)出(chu)現(xian)違(wei)紀(ji)違(wei)法(fa)和(he)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的(de),將(jiang)嚴(yan)肅(su)追(zhui)究(jiu)相(xiang)關(guan)人(ren)員(yuan)責(ze)任(ren),涉(she)及(ji)遴(lin)選(xuan)對(dui)象(xiang)的(de)一(yi)律(lv)取(qu)消(xiao)遴(lin)選(xuan)成(cheng)績(ji)及(ji)遴(lin)選(xuan)資(zi)格(ge)。
八、本《方案》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事業編考試
谘詢電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附件1:印江自治縣2024年城區學校公開遴選專任教師學科崗位計劃表.pdf
印江自治縣2024年城區學校
麵向鄉鎮公開遴選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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