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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警官職業學院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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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官職業學院是一所為政法係統培養、培訓人民警察的高職院校。根據學院發展需要,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曆學位的國(境)內外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及技能條件(報考者為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8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間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anzhaoguojiahewoshengyouguanzhengceguiding,gangaodiqudezhongguogongminhetaiwantongbaozaishiyedanweigongkaizhaopinzhongxiangyougongpingjingzhengquanli,keyingpindaoneidishiyedanweijiuye,yingpinrenyuanxujubeizhaopingangweisuoxudezhuanyehuojinengdengxiangyingtiaojian。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招聘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2025年博士研究生應聘-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姓名”。

3.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掃描件(本人手寫簽名)。報名登記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本科、碩士和博士階段學曆、學位證書掃描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

(4)能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論文、課題、著作、教材、專利、榮譽證書等掃描件。

(5)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二)資格審查

學院組織對應聘人員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曆、學位、專業、畢業學校、學術成果等信息。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由學院電話通知本人資格複審、考核的時間、地點等信息。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學院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dui)其(qi)專(zhuan)業(ye)是(shi)否(fo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進(jin)行(xing)認(ren)定(ding)。資(zi)格(ge)複(fu)審(shen)時(sh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應(ying)提(ti)供(gong)相(xiang)關(guan)報(bao)名(ming)材(cai)料(liao)的(de)原(yuan)件(jian)及(ji)複(fu)印(yin)件(jian)。所(suo)有(you)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均(jun)需(xu)加(jia)蓋(gai)相(xiang)關(guan)管(guan)理(li)部(bu)門(men)公(gong)章(zhang)。證(zheng)件(jian)(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考核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di)點(dian)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考(kao)核(he)資(zi)格(ge)。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全(quan)過(guo)程(cheng),任(ren)何(he)環(huan)節(jie)發(fa)現(xia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不(bu)符(fu)合(h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立(li)即(ji)取(qu)消(xiao)應(ying)聘(pin)或(huo)者(zhe)聘(pin)用(yong)資(zi)格(ge)。未(wei)通(tong)過(guo)審(shen)核(he)的(d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不(bu)再(zai)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

(三)考核

學院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學術道德誠信、教學科研能力、發展潛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線為60分,學院根據考核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警官職業學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ri內nei,向xiang體ti檢jian實shi施shi機ji關guan提ti交jiao複fu檢jian申shen請qing,體ti檢jian實shi施shi機ji關guan應ying盡jin快kuai安an排pai考kao生sheng複fu檢jian。體ti檢jian實shi施shi機ji關guan對dui體ti檢jian結jie論lun有you疑yi問wen的de,在zai接jie到dao體ti檢jian結jie論lun通tong知zhi之zhi日ri起qi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複檢隻能進行1次(ci),應(ying)安(an)排(pai)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同(tong)一(yi)級(ji)別(bie)或(huo)上(shang)一(yi)級(ji)別(bie)的(de)另(ling)一(yi)家(jia)醫(yi)院(yuan)複(fu)檢(jian),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

3.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選報省人社廳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山西警官職業學院。

政策谘詢:0351-2873771           

監督電話: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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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

2:2025年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

山西警官職業學院

                                 2025年12月4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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