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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轉《2025年度呂梁市民營企業工程係列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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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企業:

現將呂梁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製定的《2025年度呂梁市民營企業工程係列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2025年度呂梁市民營企業工程係列

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根據《關於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和《關於做好2025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呂人社函〔2025〕290號)精神,結合我市民營企業發展及工作實際,現就2025年度呂梁市民營企業工程係列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組織管理

2025年(nian)度(du)呂(lv)梁(liang)市(shi)民(min)營(ying)企(qi)業(ye)工(gong)程(cheng)係(xi)列(lie)中(zhong)級(ji)職(zhi)稱(cheng)評(ping)審(shen)工(gong)作(zuo),在(zai)市(shi)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的(de)管(guan)理(li)和(he)指(zhi)導(dao)下(xia),由(you)呂(lv)梁(liang)市(shi)民(min)營(ying)企(qi)業(ye)工(gong)程(cheng)係(xi)列(lie)中(zhong)級(ji)職(zhi)稱(cheng)評(ping)審(shen)委(wei)員(yuan)會(hui)具(ju)體(ti)組(zu)織(zhi)實(shi)施(shi)。

二、評審範圍

在全市各類民營企業中從事建築、電氣、機電、化工、材料、環境、水利、測繪、輕工、礦山地質等行業在崗(聘)的de工gong程cheng專zhuan業ye技ji術shu人ren員yuan和he高gao技ji能neng人ren才cai,申shen報bao人ren須xu在zai呂lv梁liang市shi內nei民min營ying企qi業ye繳jiao納na社she保bao,且qie現xian申shen報bao單dan位wei與yu繳jiao納na社she保bao單dan位wei一yi致zhi,按an照zhao本ben安an排pai意yi見jian申shen報bao評ping審shen取qu得de的de任ren職zhi資zi格ge,隻zhi在zai民min營ying企qi業ye中zhong有you效xiao。申shen報bao人ren所suo在zai企qi業ye須xu截jie止zhi發fa文wen之zhi日ri前qian成cheng立li一yi年nian及ji以yi上shang。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各類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截止開始申報之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4.違法、失信以及受到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5.不屬於上述工程專業評審範圍的。

三、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凡申報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曆條件

須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相近專業是指與本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理科、工科專業及管理學中的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且目前仍在一線崗位工作、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學曆可放寬到中專。

關(guan)於(yu)學(xue)曆(li)認(ren)可(ke),均(jun)以(yi)申(shen)報(bao)時(shi)本(ben)人(ren)持(chi)有(you)的(de),國(guo)家(jia)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和(he)國(guo)務(wu)院(yuan)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承(cheng)認(ren)的(de),與(yu)本(ben)人(ren)所(suo)從(cong)事(shi)專(zhuan)業(ye)相(xiang)同(tong)或(huo)相(xiang)近(jin)的(de)畢(bi)業(ye)或(huo)學(xue)位(wei)證(zheng)書(shu)為(wei)準(zhun)。大(da)專(zhuan)以(yi)上(shang)學(xue)曆(li)認(ren)定(ding)一(yi)律(lv)以(yi)學(xue)信(xin)網(wang)或(huo)全(quan)國(guo)高(gao)等(deng)學(xue)校(xiao)學(xue)生(sheng)信(xin)息(xi)谘(zi)詢(xun)與(yu)就(jiu)業(ye)指(zhi)導(dao)中(zhong)心(xin)出(chu)具(ju)的(de)《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可查信息為準。專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曆依據。

(三)資曆條件

1.具備大學專科學曆的,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即2021年底前);具備全日製大學專科學曆的,未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從事技術工作滿7年(即2018年底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的,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即2021年底前);具備全日製大學本科學曆的,未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即2020年底前);

3.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即2023年底前);具備全日製研究生學曆的,未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即2023年底前);

4.具備博士學位。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8號),具ju有you本ben專zhuan業ye或huo相xiang近jin專zhuan業ye全quan日ri製zhi大da學xue專zhuan科ke以yi上shang學xue曆li,未wei按an規gui定ding考kao核he初chu認ren助zhu理li工gong程cheng師shi職zhi稱cheng的de,滿man足zu相xiang應ying工gong作zuo年nian限xian要yao求qiu,可ke直zhi接jie申shen報bao參can評ping工gong程cheng師shi。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且目前仍在一線崗位工作、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學曆放寬至中專,須任助理工程師滿10年(即2015年底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即2005年底前)。

(四)業績成果條件

申報工程師需在任現職期間取得以下業績成果之一:

1.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與本人現從事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型專利2項以上(須在有效期內),並已轉化實施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須有專利成果應用單位證明或技術轉讓合同)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幹參與完成企業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項目2項以上,並通過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幹參與完成縣級及以上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2項以上,經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幹完成行業標準、規範、產品研製報告、技術推廣總結、施工工法、科研項目研究報告2項以上,並經相關部門審核認定。

5.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幹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在所處省級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幹完成企業工程項目方案、工程項目設計、工程造價報告等2項以上,並經有關單位鑒定認可。

(五)學術技術條件

申報工程師學術技術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全國公開出版的所從事專業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含1篇)。須獨立發表,不少於2000字,發表期刊以期刊分類號作為認定依據(具體以《全國期刊分類號》為準)。所提交的論文須在知網、萬方或維普數據庫網站檢索、驗證。在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發表的論文不能作為有效學術論文。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

2.專業技術報告1篇以上(含1篇)。專業技術報告指: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要技術骨幹,完成的市級及以上科研成果,市級及以上標準、規程、專利、工法的理論研究,縣級及以上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含施工類的施工組織方案)、實施項目的技術總結等。專業技術報告需同業績成果相關聯,須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具有技術闡述、技術提煉、數據齊全準確,文字通順,結論正確,字數控製在2000-3000字內。

從提交的學術論文或專業技術報告中,選1篇作為答辯論文。使用學術論文答辯的,答辯材料要與期刊內容保持一致;個人信息不得在答辯材料正文中出現,涉及本人的信息內容,一律用“本人、本單位、本公司、本地區”等表示。

(六)繼續教育條件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zhuanyejishurenyuanyingdangshiyinggangweixuyaohezhiyefazhandeyaoqiu,jijicanjiajixujiaoyu,zhuanyejishurenyuancanjiajixujiaoyuqingkuangzuoweishenbaopingshenzhichengdezhongyaotiaojian。

(七)其它說明

1.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晉人社廳函〔2019〕1006號)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相關助理工程師職稱,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參評工程師;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晉人社廳函〔2019〕1006號)所列職業資格對應工程師職稱的,無需再進行同級職稱評審。

2.專業技術人才調整工作崗位後跨係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後,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

3.在生產一線從事本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評審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執行。

四、申報材料

(一)材料內容

1.《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附件1)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報,表內貼照片,用A4紙打印填寫(膠裝),切勿用訂書機左側裝訂;(單獨裝訂)

2.答辯論文一式三份,標題統一為小二號黑體,內容為三號仿宋,行間距為固定值28磅,頁邊距上下左右均為2.5厘米,頁碼底端居中,A4紙雙麵打印(膠裝);(單獨裝訂)

3.所在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4.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

5.畢業證、學位證複印件,學信網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驗證有效期選擇6個月);

6.初級職稱證書或評審通過文件原件及複印件(符合直接參評工程師的無需提供);

7.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8.符合業績成果條件1的申報人員,需提供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以及轉化實施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的證明材料;符合業績成果條件2-6的申報人員,需提供產品研製報告、工程項目方案、施工工法、行業標準、科研項目研究報告、技術推廣總結等滿足業績成果條件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並附中標通知書、立項報告、合同、備案、批複、驗收等文件證明本人在提交的工作業績中擔任的角色、從事的具體工作等有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所在企業公章);

9.符合學術技術條件1的申報人員,需提供發表論文的刊物原件和複印件及學術刊物網上檢索頁,發表論文複印件須同時複印期刊封麵、目錄、正文、封底;符合學術技術條件2的申報人員,需提供2000-3000字的專業技術報告;

10.個人榮譽、獲獎情況證書複印件;

11.“三公示”材料原件、鑒定意見、公示照片;

12.貼資格證相片頁(2寸紅底照片)(附件5)。

(二)格式要求

申報材料1和2單獨裝訂,3至12項材料複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每項材料前用彩色紙打印目錄,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所有材料以A4紙打印或複印(左側膠裝),申報材料裝入紙質檔案袋,張貼檔案袋封麵(附件4)並將封麵信息填寫完整。原件單獨裝入紙質檔案袋,並在檔案袋封麵填寫原件名稱及數量。不符合裝訂要求的評審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五、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用人單位崗位職數限製,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二)實行民主評議。用人單位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科研管理部門代表共同組成的評議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議,用人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鑒定意見須注明申報人員個人信息,包括學曆、資曆、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是否符合申報條件,並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用人單位蓋章。

(三)逐級審核申報。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在勞動關係所在地申報參加職稱評審。由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勞務派遣員工由勞務派遣單位會同用人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屬地縣(市、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和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審核後,推薦報送評審委員會。推薦報送單位須將申報材料全麵整理、認真審查彙總,出具《推薦函》(附件2),同時填報《參評人員花名表》(附件3)。  

六、有關要求

(一)做好審核推薦。用人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執行“三公示”製度,即評審條件、評議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

(二)嚴肅申報紀律。嚴格執行個人申報誠信製和用人單位推薦首審負責製。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製。申報人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參評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對已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並記入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有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各級各部門、職稱管理工作人員在審核推薦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等行為,可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向市人社、市民營經濟主管部門反映,為便於核實、反饋有關情況,反映人需提供真實姓名和聯係方式。聯係電話: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8—8227323,呂梁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0358—8281459;來信地址:呂梁市國投財經中心D座817室、呂梁市離石區濱河北西路65號;郵編:033000。

(三)按時報送資料。各縣(市、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和各縣(市、區)人社局需於2025年10月2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材料報送至呂梁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呂梁市離石區濱河北西路65號),不接受個人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評審采取專業答辯和業績、能力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百分製量化,答辯成績實行末位淘汰製,淘汰率不低於10%。評審申報所需附表可在呂梁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c.com.cn/)和呂梁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http://www.llsme8718.com/)下載。

本安排意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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