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文件規定,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製、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麵向社會為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為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招聘名額2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等詳見《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重慶事業單位考試就上雲職公招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期間出生)。
青海事業單位考試就上雲職公招
8.學曆要求、專業要求等詳見《崗位表》。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或單位進行認定。
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當月底前取得。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全日製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忻州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發布。
(二)報名
2023年公務員筆試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1日-2024年7月25日24:00。
溫馨提示:本次招聘與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4日報名的“寧武縣2024年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補充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為同一時間進行,請上次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不再進行報名,以免造成個人經濟上的損失。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申請次日至2024年7月26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
本次招聘崗位要求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要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如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名結束後未達到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應屆生崗位”,可將崗位招聘名額和報名人員轉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如仍不達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所有因報名人數低於開考比例被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發布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
報考者所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谘詢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谘詢電話見後)
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後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4年7月26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下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通知。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係解決。(谘詢電話見後)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5、考務費用減免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的報名者,按報名繳費程序,先進行繳費,然後於2024年7月21日—2024年7月26日到寧武縣人社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確認手續。
辦理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鍾。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
(七)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由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後,在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學曆(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後,如有放棄不再進行遞補。
通過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聘用文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法人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用人單位與新聘人員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中約定5年服務期限,並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服務期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kao察cha及ji其qi以yi後hou環huan節jie提ti出chu放fang棄qi的de,接jie到dao聘pin用yong通tong知zhi後hou無wu正zheng當dang理li由you,未wei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持chi相xiang關guan材cai料liao報bao到dao的de,取qu消xiao其qi相xiang應ying的de資zi格ge,並bing記ji入ru誠cheng信xin檔dang案an。依yi據ju相xiang關guan法fa律lv、法規,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並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特別提示:本(ben)次(c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考(kao)試(shi)不(bu)指(zhi)定(ding)考(kao)試(shi)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或(huo)個(ge)人(ren)舉(ju)辦(ban)麵(mian)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事(shi)業(ye)單(dan)位(wei)招(zhao)聘(pi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無(wu)關(guan)。敬(jing)請(qing)廣(guang)大(da)考(kao)生(sheng)提(ti)高(gao)警(jing)惕(ti),切(qie)勿(wu)上(shang)當(dang)受(shou)騙(pian)。
特別提醒: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後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崗位資格條件谘詢電話:
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準考證打印技術谘詢電話:
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寧武縣紀委監委
忻州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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