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陽高縣基層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推動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司法部辦公廳、省司法廳有關通知精神和《大同市開展全國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經縣委、縣政府批準,麵向全縣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
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10人。招聘崗位及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陽高縣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崗位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吃苦耐勞,作風踏實,組織紀律觀念強;
6.其它要求:執行力強,能適應農村基層一線工作,善於做群眾工作;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2.戶籍要求:陽高縣戶籍;
3.學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
4.同等分數下優先聘用: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或法學專業畢業的;或具有政法、公安機關相關工作經曆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協理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6)不適合從事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陽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8: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
3.報名網址:http://www.sxkjrc.cn考生登錄提交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證件照。(報考人員應提前準備本人近期免冠正麵電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製。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的報考條件,並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和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準確。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招聘資格),按有關程序予以嚴肅處理,並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因聯係方式不準導致未能及時獲知通知事項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資格初審及結果查詢
時間:2024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8:00,網上資格初審由縣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領導組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7月24日12: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
(四)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8: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須按原報名網站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50元。報名成功可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複審環節使用。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五)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的具體打印時間在陽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的考生隨時關注,並於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準(zhun)考(kao)證(zheng)相(xiang)關(guan)內(nei)容(rong)及(ji)注(zhu)意(yi)事(shi)項(xiang),提(ti)前(qian)做(zuo)好(hao)考(kao)試(shi)準(zhun)備(bei),並(bing)妥(tuo)善(shan)保(bao)管(guan)好(hao)自(zi)己(ji)的(de)準(zhun)考(kao)證(zheng),參(can)加(jia)考(kao)試(shi)的(de)各(ge)個(ge)環(huan)節(jie)都(dou)須(xu)攜(xie)帶(dai)準(zhun)考(kao)證(zheng)和(he)有(you)效(xiao)二(er)代(dai)身(shen)份(fen)證(zheng)。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必備的基礎知識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能力素質。
1.筆試
考試形式為閉卷形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鍾。
筆試科目:崗位1、崗位2:公共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理論
崗位3、崗位4:公共基礎知識
所有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如有報考者即可開考。
筆試結束後,一周內在陽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入圍人員名單,考生自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成績。
2.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在筆試後麵試前進行,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資格複審公告,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人選按擬聘崗位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並進入資格複審環節;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再進入下一環節,空缺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隻遞補一次);人數不達3倍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招聘資格。
3.麵試
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理解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及綜合素質等。麵試滿分為100分,麵試關鍵環節全程錄音錄像,麵試成績當天公布。
麵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麵試公告,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麵試的,視為主動放棄麵試資格。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60分。總成績采取百分製,小數點後保留兩位有效數字(四舍五入)。若考生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筆試成績依然並列,加試一場麵試,按加試成績排序。麵試結束後,綜合成績在陽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七)體檢考察
1.體檢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檢公告。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不(bu)合(he)格(ge)的(de),進(jin)行(xing)一(yi)次(ci)複(fu)檢(jian)。如(ru)複(fu)檢(jian)不(bu)合(he)格(ge),取(qu)消(xiao)招(zhao)聘(pin)資(zi)格(ge)。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等(deng)特(te)殊(shu)情(qing)況(kuang)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因(yin)放(fang)棄(qi)體(ti)檢(jian)或(huo)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造(zao)成(cheng)聘(pin)用(yong)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的(de),可(ke)按(an)照(zhao)本(ben)崗(gang)位(wei)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到(dao)低(di)排(pai)序(xu)依(yi)次(ci)進(jin)行(xing)遞(di)補(bu)。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做到全麵、客觀、公正、並據實撰寫考察材料。同時要對考察對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對其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陽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選;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司法協理員在聘用後,與縣司法局辦理相關用人手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內,聘用部門與受聘人員雙方均不得單方麵提出解除合同(合同約定的情形除外)。
四、崗位職責、聘用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崗位職責
司法協理員崗位全部在司法所,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指導調解工作;
2.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參與基層普法依法治理;
3.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組織提供基層公共法律服務;
4.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受委托承擔社區矯正工作;
5.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協調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參與推進轄區基層法治建設;
7.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
8.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開展合法性審核(查)工作;
9.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麵向社會收集立法意見建議;
10.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協助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11.協助司法所工作人員開展遠程視頻會見工作;
12.完成法律法規賦予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聘用形式
司法協理員屬於編製外聘用人員,聘用期限為3年,國家、省、市出台相關司法協理員管理製度後,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三)薪酬待遇
司法協理員薪酬福利按照事業單位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的85%執行。社保、休假等待遇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
五、谘詢、監督電話
谘詢電話:0352--6622228
0352--6653298
監督電話:0352--6623319
谘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公告由陽高縣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bencizhaokaodegeleiyinggongkaixinxijunzaiyanggaoxianrenminzhengfuwangzhanfabu,qinggeweikaoshengjishiguanzhu,rucongqitaqudaohuoqucuowuxinxihuoyinkaoshengzishenyuanyinweinengjishihuoquzhaokaoxinxide,houguokaoshengzifu。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麵(mian)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招(zhao)聘(pi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無(wu)關(guan)。敬(jing)請(qing)廣(guang)大(da)考(kao)生(sheng)提(ti)高(gao)警(jing)惕(ti),切(qie)勿(wu)上(shang)當(dang)受(shou)騙(pian)。
陽高縣公開司法協理員工作領導組
2024年7月12日
信息來源於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dtyg.gov.cn/ygxrmzfy/gsgg/202407/bc8b3540220e4378b57a46ba871caea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