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4學年普通高中學校擴招,根據城區普通高中教師實際需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城區普通高中公開選調緊缺學科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學科 學校 |
英語 |
數學 |
地理 |
曆史 |
小計 |
開化中學 |
1 |
1 |
2 |
4 |
|
崇化高中 |
1 |
1 |
1 |
3 |
|
小計 |
1 |
1 |
2 |
3 |
7 |
二、選調範圍與對象
麵向全縣初中、農村高中在編在崗的公辦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選調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敬業愛崗、熱愛學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敬業精神,工作積極,表現良好,近三學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身體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學曆,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以後出生);
4.須持有與選調崗位相對應學科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5.報考崗位原則上要與所學專業或職評學科專業相符,符合學科教學需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本單位不同意參加選調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在單位工作未滿三個學年;
7.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報考相應崗位的教師,若不願高職低聘或轉聘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考試、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一)發布信息
在開化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http://kh.zjer.cn/)等相關網站,向社會發布選調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開化縣教育局1303會議室。
4.報名時需攜帶材料:《2024年開化縣城區高中段教師選調報名表》(附件1,從開化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網(http://kh.zjer.cn/)中下載)、學曆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近三學年年度考核材料等原件及複印件,任教年限、班主任、教研組長、中層任職等證明材料。上述材料複印件須經學校核實並加蓋單位公章;學校同時出具報名教師個人現實表現鑒定材料(見附件2)。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2(含)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相應核減(核銷)xuantiaogangweijihuashu。xuantiaojihuabeiquxiaodeyouguanbaokaorenyuankeyizaiguidingshijianneigaibaoqitafuhetiaojiandegangwei。yinkaoshengzishenyuanyin,wufazhengchanglianluohuojiedaotongzhihouweizaiguidingshijianneigaibaode,shiweifangqibaoming。
(四)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統一的選調考試。選調考試包括業績考核和上課考核。
1.業績考核
業績考核總分100分,依據業績考核細則(見附件3),按報名者提供的相關材料,由考核組進行考核計分。
2.上課考核
根據業績考核分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上課考核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上課考核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上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60分鍾,根據指定的內容講課15分鍾。上課考核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圍考察。
(五)考察
考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業績考核成績×30%+上課考核成績×70%,計算到小數點後4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同的,以上課考核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縣教育局選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lian)情(qing)況(kuang)及(ji)其(qi)政(zheng)治(zhi)業(ye)務(wu)素(su)質(zhi)與(yu)選(xuan)調(tiao)職(zhi)位(wei)的(de)適(shi)合(he)程(cheng)度(du)進(jin)行(xing)全(quan)麵(mian)考(kao)察(cha),突(tu)出(chu)政(zheng)治(zhi)標(biao)準(zhun),注(zhu)重(zhong)工(gong)作(zuo)實(shi)績(ji)和(he)群(qun)眾(zhong)公(gong)認(ren)程(cheng)度(du)。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或(huo)在(zai)考(kao)察(cha)期(qi)間(jian)本(ben)人(ren)放(fang)棄(qi)的(de),可(ke)依(yi)次(ci)遞(di)補(bu)。
(六)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後,根據考察情況,由教育局黨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幹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you)效(xiao)。凡(fan)提(ti)供(gong)虛(xu)假(jia)信(xin)息(xi)和(he)材(cai)料(liao),或(huo)有(you)意(yi)隱(yin)瞞(man)本(ben)人(ren)真(zhen)實(shi)情(qing)況(kuang)的(d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即(ji)取(qu)消(xiao)選(xuan)調(tiao)資(zi)格(ge),將(jiang)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嚴(yan)肅(su)處(chu)理(li)。報(bao)名(ming)時(shi)符(fu)合(h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報(bao)名(ming)後(hou)出(chu)現(xian)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終(zhong)止(zhi)其(qi)選(xuan)調(tiao)程(cheng)序(xu),不(bu)再(zai)作(zuo)為(wei)選(xuan)調(tiao)人(ren)選(xuan)。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在上課考核、考察、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縣教育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開化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係電話:0570—6012795。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