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山西省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補充招聘公告》,現將補充招聘資格複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如最後一名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一同進入複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5年10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點:見附件
三、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並如實提交以下相關證件和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山西省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2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身份證、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3.與報考職位要求對應的畢業證書、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認證報告(學信網打印);
5.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6.已就業的須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是本單位正式或臨時人員、進入現單位時間、檔案存放地點、試用期、服務期等基本信息,明確單位報考意見),danganbuzaigongzuodanweidehaixutigongrenshidangantuoguanzhengming。qizhong,wangshangbaominghouzhizigefushenqianlizhide,xuchujulizhicailiaohedangansuozaidichujudetuoguanzhengming;
未就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
7.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課程學習成績單;
8. 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畢(bi)業(ye)院(yuan)校(xiao)按(an)照(zhao)一(yi)級(ji)學(xue)科(ke)或(huo)者(zhe)專(zhuan)業(ye)學(xue)位(wei)發(fa)放(fang)畢(bi)業(ye)證(zheng)的(de),需(xu)提(ti)供(gong)學(xue)校(xiao)出(chu)具(ju)的(de)專(zhuan)業(ye)證(zheng)明(ming)及(ji)在(zai)校(xiao)成(cheng)績(ji)單(dan)。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對(dui)專(zhuan)業(ye)方(fang)向(xiang)有(you)要(yao)求(qiu)的(de),須(xu)提(ti)供(gong)學(xue)校(xiao)出(chu)具(ju)的(de)相(xiang)應(ying)專(zhuan)業(ye)方(fang)向(xiang)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及(ji)在(zai)校(xiao)成(cheng)績(ji)單(dan);
9.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考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10. 按照兩個同等對待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複審。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考生參加麵試的資格。
3.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4.若取得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需與2025年10月13日12:00之(zhi)前(qian)提(ti)交(jiao)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申(shen)明(ming)。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選(xuan)(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5.資格審查貫穿補充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補充招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附件:
1.資格複審人員名單
谘詢電話:(區人社局事業股)
(區教育局)
(區衛健體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