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6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間出生),202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82年1月以後出生)。
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規定和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學習經曆,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報考者為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
(七)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曆。基層工作經曆,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can)加(jia)見(jian)習(xi)或(huo)者(zhe)到(dao)企(q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參(can)與(yu)項(xiang)目(mu)研(yan)究(jiu)的(de)經(jing)曆(li),可(ke)視(shi)為(wei)基(ji)層(ceng)工(gong)作(zuo)經(jing)曆(li)。高(gao)校(xiao)畢(bi)業(ye)生(sheng)在(zai)校(xiao)期(qi)間(jian)的(de)社(she)會(hui)實(shi)踐(jian)經(jing)曆(li),不(bu)能(neng)視(shi)為(wei)基(ji)層(ceng)工(gong)作(zuo)經(jing)曆(li)。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村(社區)幹部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詳見《山西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現役軍人;
8.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9.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10.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考報名後至錄用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招考條件或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曆、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落實工作單位情況等,除職位有明確要求外,均截至2026年1月。
二、報名辦法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可查詢招考職位表。報考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組工網(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者要認真閱讀《山西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職位表》《報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職位要求、政策解釋、考錄規則、說明事項等內容。如需谘詢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曆、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曆以及備注內容等信息,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可直接與省直各招錄機關聯係;報考市級及以下機關職位的,可直接與所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係;報考法院檢察院係統職位的,可直接與省、市法院檢察院聯係。有關谘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查詢。
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的詳細情況,請參閱《報考指南》及相關附件。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報考者可在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者在提交報考申請2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本次招考要求報考人數一般應達到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要相應減少招錄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到3:1;如計劃錄用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職位。報考艱苦邊遠地區職位、村(社區)幹部專門職位、法官助理職位、檢察官助理職位和麵向殘疾人招錄職位的報考人數需達到計劃錄用人數的2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2:1的,要相應減少招錄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到2:1;如計劃錄用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2:1的,取消該職位。
報考者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
(四)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
(五)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於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均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係解決。谘詢電話可以通過附件查詢。
(六)減免考試費用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見《報考指南》)。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鍾。其中,僅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的職位,其筆試成績合成方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公安專業科目筆試考試。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筆試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試範圍以《山西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以及《2026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下午14:00—16:30?申論
本次考試在11個設區的市設置筆試考區。考生在所報職位確定的筆試考區,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並服從考點安排。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報名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以及筆試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
對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麵試
1.擬麵試人選確定
省直招錄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擬麵試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報考法院檢察院係統司法警察職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省監獄管理係統、shengjieduguanlixitongdengzhiweide,anguidingxujinxingtinengceping。tinengcepingzaimianshiqianjinxing。canjiatinengcepingrenxuancongbishichengjidadaozuidihegefenshuxiandekaoshengzhong,yijuconggaofendaodifendeshunxu,anjihualuyongrenshude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人數確定)。省直招錄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麵試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資格複審
麵試前,省直招錄機關、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市法院檢察院分別對擬麵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擬麵試人選應當在規定時間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yu)報(bao)考(kao)職(zhi)位(wei)要(yao)求(qiu)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不(bu)符(fu)以(yi)及(ji)主(zhu)要(yao)信(xin)息(xi)不(bu)實(shi),確(que)認(ren)不(bu)符(fu)合(h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由(you)負(fu)責(ze)資(zi)格(ge)審(shen)查(zha)的(de)機(ji)關(guan)取(qu)消(xiao)該(gai)報(bao)考(kao)者(zhe)麵(mian)試(shi)資(zi)格(ge),並(bing)報(bao)公(gong)務(wu)員(yuan)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備(bei)案(an)。未(wei)按(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麵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麵試
省直招錄機關和省法院檢察院錄用公務員的麵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和市、縣法院檢察院錄用公務員的麵試工作,由設區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麵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出現參加麵試人數小於或等於計劃錄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麵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範圍。
麵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規定的體檢考察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向上取整)。如出現進入體檢考察範圍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則一並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由招錄機關擇優錄用。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執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組廳字[2025]28號);報考法院檢察院係統司法警察職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省監獄管理係統職位、省戒毒管理係統職位以及應急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還應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zhi)位(wei)匹(pi)配(pei)度(du)以(yi)及(ji)是(shi)否(fou)需(xu)要(yao)回(hui)避(bi)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情(qing)況(kuang)。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達(da)不(bu)到(dao)公(gong)務(wu)員(yuan)應(ying)當(dang)具(ju)備(bei)的(de)條(tiao)件(jian)或(huo)者(zhe)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職(zhi)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不(bu)得(de)確(que)定(ding)為(wei)擬(ni)錄(lu)用(yong)人(ren)員(yuan)。部(bu)分(fen)省(sheng)直(zhi)機(ji)關(guan)職(zhi)位(wei)實(shi)行(xing)差(cha)額(e)體(ti)檢(jian)考(kao)察(cha)。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
五、公示和審批錄用
省直招錄機關、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法院檢察院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意見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按錄用審批權限,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報名網站麵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錄用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應屆畢業生報到時間應在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之後。
擬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六、補充錄用
省(sheng)公(gong)務(wu)員(yuan)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將(jiang)適(shi)時(shi)組(zu)織(zhi)補(bu)充(chong)錄(lu)用(yong)工(gong)作(zuo),對(dui)本(ben)年(nian)度(du)招(zhao)錄(lu)過(guo)程(cheng)中(zhong)已(yi)出(chu)現(xian)的(de)空(kong)缺(que)職(zhi)位(wei)或(huo)者(zhe)招(zhao)錄(lu)機(ji)關(guan)由(you)於(yu)新(xin)增(zeng)用(yong)人(ren)需(xu)求(qiu)需(xu)要(yao)及(ji)時(shi)補(bu)充(chong)人(ren)員(yuan)的(de)職(zhi)位(wei),將(jiang)麵(mian)向(xiang)社(she)會(hui)統(tong)一(yi)補(bu)充(chong)錄(lu)用(yong)。補(bu)充(chong)錄(lu)用(yong)公(gong)告(gao)、職位、資格條件及相關事宜,通過山西人事考試專欄發布。
本公告由山西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報考指南》的具體闡釋與公告文本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2.本(ben)次(ci)考(kao)試(shi)不(bu)指(zhi)定(ding)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組(zu)織(zhi)考(kao)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公(gong)務(wu)員(yuan)考(kao)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無(wu)關(guan)。敬(jing)請(qing)廣(guang)大(da)考(kao)生(sheng)提(ti)高(gao)警(jing)惕(ti),切(qie)勿(wu)上(shang)當(dang)受(shou)騙(pian),防(fang)止(zhi)權(quan)益(yi)受(shou)損(sun)。請(qing)社(she)會(hui)各(ge)界(jie)加(jia)強(qiang)監(jian)督(du),如(ru)發(fa)現(xian)以(yi)上(shang)情(qing)況(kuang),請(qing)向(xiang)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舉(ju)報(bao),依(yi)法(fa)依(yi)規(gui)嚴(yan)肅(su)查(zha)處(chu)。公(gong)務(wu)員(yuan)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將(jiang)會(hui)同(tong)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共(gong)同(tong)維(wei)護(hu)良(liang)好(hao)的(de)考(kao)試(shi)秩(zhi)序(xu),營(ying)造(zao)公(gong)平(ping)公(gong)正(zheng)、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附件:
山西省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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