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直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6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報考者為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等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須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
(六)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間出生),或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間出生),或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見招聘崗位彙總表。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2.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要求,麵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麵,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麵,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設置。曆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按照調整前後的關係進行認定;對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進行認定。報考者和畢業院校應當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4.未取得國家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6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執業執照的人員,不能報考;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級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https://www.21wecan.com/),入口在“考試評價-招聘及其他類型考試”欄目下。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月4日9:00至2月11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登記表,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電子證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圖軟件、確保清晰)。報考人員須將各學曆階段專業、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級證書等個人信息填寫完整。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隻zhi能neng選xuan擇ze一yi個ge單dan位wei中zhong的de一yi個ge崗gang位wei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與yu考kao試shi時shi使shi用yong的de本ben人ren有you效xiao居ju民min身shen份fen證zheng必bi須xu一yi致z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登deng記ji表biao所suo填tian寫xie的de專zhuan業ye應ying當dang與yu本ben人ren取qu得de的de高gao校xiao畢bi業ye證zheng書shu上shang所suo載zai明ming的de專zhuan業ye一yi致zhi。如ru畢bi業ye學xue校xiao按an照zhao一yi級ji學xue科ke發fa放fang畢bi業ye證zheng的de,須x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畢bi業ye證zheng所suo載zai一yi級ji學xue科ke名ming稱cheng,在zai報bao名ming係xi統tong“學習經曆”欄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備注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研究方向和畢業論文題目。
2.資格初審
時間:2月4日9:00至2月12日17:00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日後(非工作日為2日),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係統顯示“報名確認”流程變為綠色),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係統顯示“報名確認”流程為黑色),2月11日17:00前可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2月11日17:00後,報考人員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各招聘部門(或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考試相關費用。
3.其他
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若達不到3:1的崗位,要相應減少招聘計劃,使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到3:1,如計劃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告知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
因崗位特殊需要,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相關部門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
4.準考證下載打印
時間:3月16日至3月22日
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彩色、黑白均可)。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招聘單位聯係解決。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準(zhun)考(kao)證(zheng)相(xiang)關(guan)內(nei)容(rong)及(ji)注(zhu)意(yi)事(shi)項(xiang),提(ti)前(qian)做(zuo)好(hao)考(kao)試(shi)準(zhun)備(bei),並(bing)妥(tuo)善(shan)保(bao)管(guan)好(hao)自(zi)己(ji)的(de)準(zhun)考(kao)證(zheng),以(yi)備(bei)本(ben)次(ci)招(zhao)聘(pin)筆(bi)試(shi)及(ji)其(qi)他(ta)環(huan)節(jie)使(shi)用(yong)。
(二)考試與資格複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製。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60分。麵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一並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由招聘單位擇優聘用。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3月21日、22日,太原市內
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內容主要為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麵內容。
(3)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5月上旬通過省衛生健康委官網“數據查詢服務-委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查詢”欄目查詢。
2.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各招聘單位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如最後一名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一同進入複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學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證明、學信網學曆驗證報告)、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證明材料原件均需加蓋相關管理部門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黨政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課程學習成績單。
(3)baokaorenyuanbiyeyuanxiaoanzhaoyijixuekehuozhezhuanyexueweifafangbiyezhengde,xutigongxuexiaochujudezhuanyezhengmingjizaixiaochengjidan。zhaopingangweiduizhuanyefangxiangyouyaoqiude,xutigongxuexiaochujudexiangyingzhuanyefangxiangzhengmingcailiaojizaixiaochengjidan。
(4)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曆報考人員,規培專業為中醫的需提供規培單位出具的規培第二階段專科培訓證明(須體現科室名稱及對應培訓時間)。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若ruo取qu得de麵mian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人ren員yuan確que認ren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麵mian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選xuan,僅jin遞di補bu一yi次ci,不bu足zu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3.麵試
屆時請關注麵試公告。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各招聘單位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複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複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複檢隻能進行1次(ci),應(ying)安(an)排(pai)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同(tong)一(yi)級(ji)別(bie)或(huo)上(shang)一(yi)級(ji)別(bie)的(de)另(ling)一(yi)家(jia)醫(yi)院(yuan)複(fu)檢(jian),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
3.考察內容:考察工作可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ti)檢(jian)或(huo)者(zhe)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的(de)不(bu)得(de)聘(pin)用(yong),由(you)此(ci)形(xing)成(cheng)的(de)空(kong)缺(que)崗(gang)位(wei)不(bu)再(zai)遞(di)補(bu)。因(yin)個(ge)人(ren)原(yuan)因(yin)放(fang)棄(qi)體(ti)檢(jian)或(huo)者(zhe)考(kao)察(cha)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且(qie)考(kao)試(shi)綜(zong)合(he)成(cheng)績(ji)合(he)格(ge)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成(cheng)績(ji)由(you)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進(jin)行(xing)遞(di)補(bu),體(ti)檢(jian)或(huo)者(zhe)考(kao)察(cha)各(ge)僅(jin)遞(di)補(bu)一(yi)次(ci)。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各招聘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各招聘單位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四、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各招聘單位。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監督電話: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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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

